浙江杭州中级法院日前受理了一宗劳动争议的上诉。朱小姐被招聘为一家公司的人事主管,每月的底薪是元。朱小姐刚进公司没多久就怀孕了,她因为患有严重的羊水、妊娠合并贫血,朱小姐要求休一个星期的病假,但是没有得到同意。
数天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将他的职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每月的薪水也从元降至元。5天之后,该公司再次以缺勤为由,与朱小姐终止了工作。朱女士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
由于证据确凿,法院依法裁定,公司支付朱女士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停发工资等共19.6万元,并支付朱女士的社保等。由于不服,公司再次向杭州法院提出了上诉,但由于公司的违法事实很明确,因此上诉被驳回。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支持国家层面的措施,不要把压力都抛到公司,其实公司也不容易”“疫情期间好多公司倒闭哦,现在公司真的不容易”“没娃的,公司担心招进去后怀孕生娃影响工作,生了娃有娃的,公司担心有娃影响工作,不知道女人到底要怎样?”“都准备怀孕了,还找这份高薪工作,能不能胜任自己应该知道,公司老板真的比员工苦多了”
从法律上讲,这家公司是不合法的,而且法庭的裁决也没有任何问题。不过,如果不改变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在保护女人,但实际上,对女性的就业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其他公司可能会选择雇佣,这是对女性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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