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关于做好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教函〔〕13号)、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严格按照要求“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三)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招生过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严控班额。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计划
济宁市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6个班。其中,西校区6个班,白衣堂校区8个班,五里庄校区4个班,薛庙校区4个班,豫州路校区4个班,确保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三、招生范围
住址在兖州区划定的本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招收居住地在中御桥路、西御桥路、日新铁路、大禹路以西,荆州路、龙桥路、西顺河以东,南环城路、丰兖路以北,鲁王东路、九州中路、建设路、文化西路以南隶属鼓楼办事处和龙桥办事处的城区适龄儿童。
日新铁路以西,九州大道以北,大禹路以东,建设路以南的城区适龄儿童可到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扬州路小学)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报名。
大禹路以西,冀州路以东,文艺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原回族小学所辖服务区到白衣堂校区就读;九州方圆、五里庄社区到五里庄校区就读;大禹路以西、鲁王东路以南、冀州路以东、文艺路以北到西校区就读;冀州路以西、丰兖路以北、荆州路以东、九州路以南到豫州路小学就读;锦绣华府小区可到西校区和豫州路小学就读;大禹路以西除西校区、豫州路校区范围之外的龙桥街道所属社区到薛庙校区就读。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8月10日。具体如下:
8月1日—5日网上报名;8月6日—9日网上审核;8月10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2.招生批次: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1)第一批次。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具有本区城区户籍,且户籍、房产一致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明),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②原有片区内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具有本区城区户籍,且户籍、房产一致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拆迁协议或拆迁合同或租房应提供满一年(发证截止日期年8月31日)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片区内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具有本区城区户籍,且户籍、房产一致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④片区内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具有本区城区户籍,且户籍、房产一致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⑤符合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或单位、部队出具的介绍信及证明等。
(2)第二批次。主要指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片区内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内(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本区镇街户籍进城务工有房产或无房产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本区镇街户籍进城务工有房产或无房产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③本区县村镇户籍进城务工无房产。
网上报名选择类型:本区镇街户籍进城务工有房产或无房产
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屋租赁证明(发证时间为年8月31日前,同时上传房屋出租者房产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发证时间为年8月31日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和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3)第三批次。主要指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片内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时,需提供全家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相关证件。
①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房产。网上报名选择类型:非本区县户籍有房产;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需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上房证明、水电暖缴费凭证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②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房产。网上报名选择类型:非本区县户籍无房产;需上传的证件材料:全家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房屋租赁证明(发证时间为年8月31日前,同时上传房屋出租者房产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发证时间为年8月31日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和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年7月31日。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安排。
6.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途径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
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培智学生;学生父母于8月31日前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残疾儿童鉴定证明,带子女到区特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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