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速览
高县儿童发展纲要
(-年)
为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年)》《宜宾市儿童发展纲要(—年)》和高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纲要。本纲要所称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儿童与健康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和5‰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4%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免费视力检查1次。
9.增强儿童体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2%以上。
10.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9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95%。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高。
儿童与安全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炸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建立监管机制,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
8.提高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9.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持续优化校园周边治安、文化、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环境。
10.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
11.加强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
12.实施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
13.强化儿童灾害伤害安全教育,预防和控制儿童灾害伤害。
儿童与教育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
3.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4.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8%以上。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7.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发挥校外教育实践育人功能,提升育人成效。
10.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和家长家庭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家长常态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
儿童与福利
1.儿童福利水平显著提升,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儿童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5.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8.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涉毒未成年人以及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保护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9.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0.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并有效运行儿童保护热线。
11.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每个镇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儿童主任并提高服务能力。
12.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为儿童服务,儿童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儿童与家庭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提升参与意识与能力。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加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的指导支持。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95%的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站点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
7.健全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地方政策体系。
8.提升家庭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家庭教育学科发展。
儿童与环境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进一步形成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充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事务和健康文化生活的权利。
5.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6.增加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并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特殊需求。
儿童与法律保护
1.落实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加强儿童权益保护领域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3.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
4.强化儿童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儿童保护意识和能力。
5.进一步保障儿童民事权益。
6.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
8.完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和预防性侵工作制度。
9.强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遗弃等违法犯罪。
10.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
12.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原标题:《一图速览|高县儿童发展纲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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